华商报渭南讯 近日,渭南交警部门曝光了121辆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累计百次以上的机动车,最多的为一辆私家车,10个月内产生469次交通违法记录。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的公告显示,这121辆车中,小型汽车118辆,大型汽车3辆;118辆逾期未检验,48辆达到报废标准,11辆公告号牌作废。
华商报记者发现,交通违法最多的是一辆私家车,累计交通违法达469次。昨日,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处民警闫煜查询,这辆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是从2015年9月22日到2016年7月23日间产生的,均发生在浙江,以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即闯红灯)居多。
违法数量前三名的车均是在外地产生的交通违法,对此,闫煜说:“从违法信息看,这些车常年在外地使用,可能已成为僵尸车,但没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一辆2010年4月15日注册的越野车,产生的违法行为以本地为主,包括大荔、蒲城、华阴、西安等地。从2010年7月31日至今年4月1日,该车共产生236条交通违法记录,以超速行驶和违反禁止标线(俗称压实线)为主,此外,该车从未进行过审验。
曝光名单中,还有13辆属于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其中,累计交通违法最多的是蒲城县市容管理局的一辆小型汽车,共195次,这些违法信息产生于2008年12月22日至2012年8月14日,超速行驶居多;其次是华阴市建设局的一辆小型汽车,累计交通违法共191次,这些违法信息产生于2008年1月24日至2013年9月9日,也以超速为主。
同时,大荔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华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华阴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华阴市委办公室、白水县人事劳动局、潼关县市容环卫局、白水县文化馆、白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合阳县合阳中学、蒲城县医院、渭南市工商局临渭分局等,各有一辆小型汽车累计交通违法达百次以上。
蒲城县市容管理局一名负责人表示,该单位这辆车几年前已强制报废,但注册信息没销。目前已要求驾驶人自行处理该公务用车产生的交通违法。
“这些有百次以上交通违法的车辆,大多还没有按规定进行检验,车辆的安全状况能不能符合上路行驶的要求很难保证,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闫煜分析,这些车的车主或驾驶人大多交通法律意识淡薄,才会出现这种情况。驾驶这样的车辆上路,不仅是对驾驶人、乘坐人自身的安全不负责,还会给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健康带来威胁。因此,希望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前往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站(支队车管所西厅,电话)接受处理,消除违法状态。
闫煜说,这些机动车号牌已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驾车经过卡口会被预警,交警部门会对驾驶人按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将被拘留。其中,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扣留车辆,罚款200元,记3分;驾驶公告号牌作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扣留车辆及驾驶证,罚款5000元,记12分,并处拘留;驾驶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罚款2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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